各县(市、区)经贸局,市工业园区:
根据《来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工业经济稳增长百日攻坚战确保实现2020年上半年目标任务的通知》(来政办电〔2020〕8号)精神,我局拟组织开展2020年上半年工业企业上规模奖励和产值贡献奖励评审工作,为做好有关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上规模奖励
(一)申报对象:2020年2月—2020年6月30日在国家统计局网上平台申报入库的新建投产工业企业。
(二)申报条件:
1.申报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来宾注册登记纳税、合法经营。
2.企业经统计部门审核认定,已批准为2020年上半年新建投产工业企业。
3.企业合法经营,诚实守信,无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和违法行为。
(三)奖励标准:对2020年上半年新增投产上规入库的工业企业(以市统计局提供数据为准),在自治区和原来宾市确定的奖励金额基础上,再给予5万元奖励。奖励资金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企业所在地政府承担。各县(市、区)、市工业园区自行出台有类似奖励规定的,按就高不就低、不重复享受的原则执行。
(四)申报流程:
1.由各地经贸部门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自愿申报填写附件2;
2.各地经贸部门会同本级安监部门核实申报上规的企业在申报年度中有无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并由安监部门出具证明。
3.各地经贸部门对材料进行初审,将初审结果(附件1)和企业材料报本级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市工业园区报管委主要领导)审定后上报市工信局;
4.市工信局会同统计、税务、环保、市场监管、应急管理等部门对各地上报的材料进行联合评审;
5.市工信局将通过评审的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期5天;在公示期间如有异议,由市工信局核实;
6.市工信局根据公示结果,将符合条件的企业名单报市政府审定;
7.兑现奖励。
(五)材料报送要求:
以上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加盖公章),请于2020年9月16日前一并报送我局中小科。(联系人:潘长聪,联系电话:0772-4299881。电子邮箱:lbzxqyk@163.com。)
二、产值贡献奖励
(一)申报对象:
1.从2019年1月1日起已在库且年报正常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2.2019新增投产入库企业。
(二)申报条件:申报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来宾注册登记纳税、合法经营,无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三)奖励标准:2020年上半年产值同比增长10%(含)以上且符合以下条件的给予一次性资金奖励。
1.2019年1月1日起已在库且年报正常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产值同比增长500(含)-1000万元,给予3万元奖励;产值同比增长1000(含)-2000万元,给予5万元奖励;产值同比增长2000(含)-5000万元的,给予10万元奖励;产值同比增长5000(含)万元以上的,给予20万元奖励。
2.2019年新增投产入库企业:以2019年12月当月产值乘以6作为同期基数,参照上述标准进行奖励。
3.以上奖励不重复计算。奖励资金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企业所在地政府承担。各县(市、区)、市工业园区自行出台有类似奖励规定的,按就高不就低、不重复享受的原则执行。
(四)申报流程:
1.由各地经贸部门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自愿申报填写附件4;
2.各地经贸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对材料进行初审,将初审结果(附件3)和企业材料(附件4,2019年6月(2019年新增投产企业提供12月)、2020年6月报国家统计局联网直报平台B204-1表〔企业盖章〕)报所在地人民政府审定后上报市工信局;
3.市工信局会同统计、税务、环保、市场监管、应急管理等部门对各地上报的材料进行联合评审;
4.市工信局将通过评审的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期5天;在公示期间如有异议,由市工信局核实。
5.市工信局根据公示结果,将符合条件的企业名单报市政府审定;
6.兑现奖励。
(五)材料报送要求
以上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加盖公章),请于2020年9月16日前一并报送我局运行科。(联系人:毛艳,联系电话:0772-4299781。电子邮箱:lbgxwyxk@163.com。)
附件:1.2020年上半年来宾市企业上规模奖励名单
2.来宾市工业企业2020年上半年度上规奖励资金审报表
3.申报2020年上半年来宾市在库规上工业企业产值贡献奖励企业名单
4.来宾市工业企业2020年上半年度产值贡献奖励资金审报表
来宾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9月4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来宾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办公室 2020年9月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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