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工业园区管委,各县(市、区)经贸局、工管委、财政局:
根据《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自治区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自治区统筹支持工业振兴资金(标准厂房补助项目)》(桂工信园区〔2021〕197 号)要求,请各相关单位积极梳理符合要求的项目申报,各园区的申报材料由所在地经贸部门和财政部门初审后,联合行文于8月13日前分别上报来宾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
文本及附件电子版请报至市工信局园区科技科邮箱(lbyqk@163.com)和市财政局工业交通科邮箱(lbqyk@163.com)。纸质材料(一式四份)请送至:来宾市行政中心东后312来宾市工信局园区科技科办公室。
附件: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自治区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2021 年自治区统筹支持工业振兴资金(标准厂房补助项目)
来宾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来宾市财政局
2021年8月9日
(来宾市工信局联系人:陆金文,电话0772-4299767,18172431212;来宾市财政局联系人:蒙俊,电话0772-4235121,18007829493)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来宾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办公室 2021年8月9日印发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