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宾市科学技术局
各县(市、区)科技局、市工业园区(来宾高新区)科教文体局,市直各有关单位:关于开展2019年度来宾市科学研究与 技术开发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科字〔2019〕9号 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创新支撑产业高质量发展大会精神,围绕《广西科技创新支撑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桂政发〔2018〕51号)和《2019年来宾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等工作部署,根据来宾市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计划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现将2019年度来宾市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计划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你们按照文件要求做好本辖区、本单位的组织与申报工作。 一、项目申报指南 根据来宾市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围绕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及科技创新支撑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重点工作任务,主要支持以下3个方向的科技项目。 (一)科技精准扶贫与乡村振兴创新示范工程建设 重点开展我市桑蚕、甘蔗、水果、肉牛等产业的新品种、新技术、新成果的应用研究与推广示范基地(园)项目建设,支持相关先进农业科技成果通过科技特派员扶贫示范引入贫困县、贫困村示范推广。支持开展重大病虫害防治研究与应用工作。支持各级农业科技园区、科普示范村、科技示范基地(园)开展农业科技创新及成果转化应用,辐射带动贫困村形成特色优势产业,实现乡村振兴。 资助额度:原则上每个课题支持不高于10万元。 (二)科技创新平台(载体)建设与能力提升 1.高新技术和创新型企业培育工程。重点支持2018年新认定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等科技型企业开展关键技术研发、产学研合作、专利技术引进与转化应用。 2.科技创新平台能力建设工程。围绕科技创新平台能力建设工程。围绕制糖、碳酸钙、新材料、机电设备制造、茧丝绸加工、生物医药、现代农业、电子信息、石粉、造纸、建材、金属冶炼、铝加工、食品制造、汽车配件及汽车制造等产业领域,以企业或科研院所、高校自建、或与市内外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合作共建等方式建立科技创新平台及新型研发机构。重点支持我市2018年前(含2018年)新获认定的农业科技园区、创新小镇、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中心、星创天地等国家、自治区创新平台能力的提升与示范建设。 3.“双创”载体建设。重点支持科技企业孵化器或众创空间通过为入孵企业提供专利咨询、项目策划包装、成果转化等方面的科技服务,组织入孵企业参加各级各类创新创业大赛,不断提高在孵企业的内在发展活力。 资助额度:原则上每个课题支持不高于10万元。 (三)民生科技研究与应用示范 支持针对我市人口健康、生物医药、资源环境、节能环保、城市建设、公共安全、食品安全、水文气象、城镇建设、防灾减灾、旅游、文化、第三产业等民生科技领域的科学研究及相关科研成果的产品研发及应用推广工作。支持中西医结合,尤其是壮、瑶医对常见多发病防治关键技术及诊疗规范研究与应用示范,以及相关壮、瑶药与特色疗法临床研究应用。重点支持消防、防治艾滋病、大气污染、土壤污染、消费品工业和水污染及重金属污染等关键共性技术研究与推广应用。 资助额度:原则上每个课题支持不高于5万元。 二、项目申报须知 (一)申报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与市外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企业等单位联合申报的项目,第一申报单位应是在来宾市境内注册的单位),注册成立满一年以上(2018年 4月12日之前成立),具有良好的社会信用及具备较强技术研发实力和基础,能为项目任务的完成提供保障条件。 (二)每个单位可单独申报,亦可多个单位联合申报,鼓励基层单位、企业与市内外科研单位、高等院校联合申报。项目申报单位可吸收市外科技人员共同申报,但市内单位应作为项目主持或牵头单位。 (三)申报项目内容属于国家许可管理的(如新药开发等),申报单位要具备相应的资质条件。 (四)项目负责人应具有较扎实的基础理论知识及与申报项目内容相应的研究开发基础,要求从事与申请项目有关内容的研究开发工作达两年以上,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项目负责人还必须是项目申报单位的在职人员,具有良好信用,所负责承担的项目在(合同约定时间内)实施的原则上不超过2项,逾期未结题的项目原则上不超过1项,且项目组成员中属于项目申报单位的在职人员所占比例原则上应达到50%以上。 (五)项目申报单位(包括协作单位)须提供近三年(成立未满三年,按成立以来的时间提供)财务报表(复印件)。 (六)限项申报。同一单位(公司)同一名同志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同一指南的项目数原则为1项。 (七)请各项目申报单位对自身提交项目申请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若发现有故意隐瞒或更改项目负责人信息、对项目所必需提交的附件证明材料提交虚假材料等弄虚作假的行为,一经核实,则取消其评审或立项资格,如已获得立项并已获得项目经费支持,则项目承担单位除须退回所支持经费,我局还将按有关规定依法依规处理。 (八)2019年度市本级科技计划项目统一在来宾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综合窗口175号市科学技术局窗口(以下简称:“市科技局窗口”)受理,一律不接受窗口外的项目申报材料,逾期不作为2019年市本级项目受理。初审通过的项目,则由受理窗口向项目提交单位现场发放项目《受理通知书》;现场受理审核不通过的,则发放《不予受理通知书》。 三、项目申报程序和途径 (一)项目申报单位通过县(市、区)科技局、市工业园区(来宾高新区)科教文体局、市直有关单位或来宾科技信息网“通知通告”栏(网址:http://www.lbkjxx.gov.cn /)获取项目申报工作通知、项目申报书(格式),按要求编写项目申报材料。 (二)市直以下单位申报的项目,先向归属地区的科技管理部门申报,由当地科技管理部门审核汇总后报送市科技局窗口;来宾市直属单位申报的项目,先向市直主管部门申报,由市直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后将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市科技局窗口。 (三)各县(市、区)科技局、市工业园区(来宾高新区)科教文体局和市直有关主管单位,负责对本区域、本部门的项目申报工作进行指导,对项目申报的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对符合要求的项目申报材料(一式6份,含电子文档)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按要求报送市科技局窗口。 四、申报项目需要提供的材料和要求 (一)申报项目需要提供的材料 1.《来宾市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计划项目申报书》(2019版)。 2.其他相关有效证明材料(按照来宾市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计划项目申报附件清单及说明) 3.每个项目都必须填报来宾市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计划项目汇总表(一式1份,含电子文档) 4.每一个项目都需填一份形式审查单。 (二)申报项目材料的打印装订等要求 1.申报项目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装订成一册,装订顺序为《项目申报书》→《项目可行性报告》→项目申报附件材料(按照来宾市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计划项目申报附件清单及说明所列的装订顺序进行排列)。 2.申报项目材料打印、装订必须符合存档要求,不允许用塑料夹、皮包装,封面(首页)必须为纸质且内容格式与《项目申报书》封面一致。 3.申报项目材料不予退还,请自行留存。属于保密的材料,按有关规定执行。 五、项目申报受理时间、地点和联系方式 申报受理时间:2019年4月28日—5月17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6∶00。其中4月28日-5月15日为项目初审受理时间。5月16日-17日为未通过初审项目的最后受理时间。 申报受理地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林思贝:18677256779,蓝莹莹:18577251727 申报受理地点: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综合窗口175号市科技局窗口 地址:来宾市红水河大道331号(市政务服务中心) 邮编:546100 电子信箱:lbskj@163.com 对申报指南内容有疑问,请与相应的业务科室联系。各单位的项目申报材料,请统一交到我局设在市政务服务中心的综合窗口受理。 申报工作咨询电话:4278369(发展规划与政策法规科) 业务咨询电话: 4278369(高新技术与区域创新科) 4228253(农业农村科技科) 4228363(社会发展与科技监督科) 4278365(成果转化与人才合作科) 监督电话:4273266(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发展局) 4228353(市科技局)
来宾市科学技术局
2019年4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