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经贸局,市工业园区:
为贯彻落实《来宾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来宾市推动工业稳增长高质量发展“双十条”措施(试行)的通知》(来政发〔2018〕34号)有关政策,根据《来宾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来宾市扶持培育“四上”企业试行办法的通知》(来政发〔2018〕11号)精神,我局拟组织开展2019年度工业企业上规模奖励和上台阶奖励评审工作,为做好有关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上规模奖励
(一)申报对象:2019年度在国家统计局网上平台申报入库的规下转规上工业企业和新建投产工业企业。
(二)申报条件:
1.申报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来宾注册登记纳税、合法经营。
2.企业经统计部门审核认定,已批准为2019年度入库工业企业。
3.企业合法经营,诚实守信,无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和违法行为。
(三)奖励标准:2019年度入库的规上工业企业(以市统计局提供数据为准),规下转规上的每家给予8万元奖励,新建投产的每家给予10万元奖励。企业所在地政府另有规定的,按就高不就低原则,不重复享受。
(四)申报流程:
1.由各地经贸部门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自愿申报填写附件2;
2.各地经贸部门会同本级安监部门核实申报上规的企业在申报年度中有无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并由安监部门出具证明。
3.各地经贸部门对材料进行初审,将初审结果(附件1)和企业材料报本级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市工业园区报管委主要领导)审定后上报市工信局;
4.市工信局会同统计、税务、环保、市场监管、应急管理等部门对各地上报的材料进行联合评审;
5.市工信局将通过评审的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期5天;在公示期间如有异议,由市工信局核实;
6.市工信局根据公示结果,将符合条件的企业名单报市政府审定;
7.兑现奖励。
(五)材料报送要求:
以上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加盖公章),请于2020年9月16日前一并报送我局中小科。(联系人:潘长聪,联系电话:0772-4299881。电子邮箱:lbzxqyk@163.com。)
二、上台阶奖励
(一)申报对象:从2019年1月1日起已在库且年报正常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二)申报条件:申报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来宾注册登记纳税、合法经营,无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三)奖励标准:2019年上缴税金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达1%以上(含1%)年纳税总额达到500万元且上缴税金年度增长20%以上每家企业5万元。企业所在地政府另有规定的,按就高不就低原则,不重复享受。
(四)申报流程:
1.由各地经贸部门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自愿申报填写附件4;
2.各地经贸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对材料进行初审,将初审结果(附件3)和企业材料(附件4)报所在地人民政府审定后上报市工信局;
3.市工信局会同统计、税务、环保、市场监管、应急管理等部门对各地上报的材料进行联合评审;
4.市工信局将通过评审的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期5天;在公示期间如有异议,由市工信局核实;
5.市工信局根据公示结果,将符合条件的企业名单报市政府审定;
6.兑现奖励。
(五)材料报送要求:
以上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加盖公章),请于2020年9月16日前一并报送我局经济运行科。(联系人:毛艳,联系电话:0772-4299781。电子邮箱:lbgxwyxk@163.com。)
附件:1.2019年来宾市企业上规模奖励名单
2.来宾市工业企业2019年度上规奖励资金申报表
3.申报2019年来宾市规上工业企业上台阶奖企业名单
4.来宾市规上工业企业2019年度上台阶奖励资金申报表
来宾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9月4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来宾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办公室 2020年9月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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