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农业产业化办公室,市直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关于重点龙头企业认定、监测和动态管理的工作要求,根据《来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农业局关于扶持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实施方案的通知》(来政办发〔2004211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2020年来宾市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申报认定工作,同时对到期和运行异常的来宾市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进行集中监测。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和监测对象

(一)申报条件。申报企业应符合《来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农业局关于扶持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实施方案的通知》(来政办发〔2004211号)明确的“来宾市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认定标准”(附件1)。

(二)监测对象。本次集中监测对象为20191231日到期、以及发现存在异常的其他相关市级重点龙头企业(见附件2)

二、申报和监测程序

市、县级农业产业化办公室和农业产业主管部门面向符合条件的企业开展宣传动员,同时县级农业产业化办公室通知辖区列入监测对象的企业→企业按要求准备申报/监测材料→县(市、区)农业产业化办公室汇总→县(市、区)农业产业化办公室会同县直相关单位初审,形成申报/监测企业是否合格的意见→县(市、区)农业产业化办公室行上报文件,报送来宾市农业产业化办公室。

三、申报和监测材料

(一)申报企业需提供的材料。详见企业申报材料清单(附件3)。

(二)监测企业需提供的材料。为落实好上级关于减轻企业负担的政策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此次监测企业仅需提供两项材料:1、企业经济运行情况表(见附件4);2、企业开展农业产业化经营情况的专题介绍材料(包括企业现状、带动农户建设原料基地、与农户的利益联结方式、参与脱贫攻坚及享受扶持政策等方面情况,约1500)。材料需用A4纸打印,并附封面,封面页标明“2020年来宾市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监测材料”,注明企业名称、联系人及电话、监测日期,并盖章。

(三)各县(市、区)农业产业化办公室需上报的材料:1、县(市、区)农产办推荐申报企业和上报监测初审意见的正式文件,其中,对监测初审不合格企业要在上报文中简要说明不合格的原因;2、表明县级农业产业化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同意推荐申报企业和通过监测初审意见的材料(可以农业产业化联席会议签到与会议纪要为依据)。

四、认定和监测评审办法

农业产业化办公室组织市级农业产业主管部门及相关单位按照“来宾市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认定标准”(同监测标准)对企业进行考察审核,形成审核意见,将企业材料及部门审核意见提交市农业产业化工作联席会议审议并形成评审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市人民政府审定。

监测企业符合“来宾市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认定标准”,但已更名或更换法人代表的,原则上保留重点龙头企业资格;已转让并入其他企业的,并入的新企业原则上不享有重点龙头企业资格。

除附件2所列的监测企业外,各地在动态管理中,发现其他企业存在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被公布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恶意坑农害农等违法犯罪行为的,报市农产办核实后取消市级重点龙头企业资格。企业已注销的,重点龙头企业资格自动终止。

五、有关要求

(一)企业应按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不得弄虚作假。如有舞弊行为,一经查实,视为企业监测或申报不合格,2年内不得再申报。

(二)申报/监测材料上报截止时间为2020831日,请各县(市、区)农业产业化办务必按期将监测/申报材料报送市农业产业化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其中,企业监测/申报的纸质材料须提供一式二份;同时,将企业经济运行情况表和企业开展农业产业化经营情况的专题介绍材料通过电子邮件发至lbsjgcbgs@163.com

未尽事宜,请联系来宾市农业产业化办公室。联系人:李秀媛,联系电话:6658746,传真:4298110,地址:来宾市人民路市交通局办公楼2楼。本通知可在“广西来宾农业农村局网站(nyncj.laibin.gov.cn)—通知公告”栏下载。

 

附件:1.来宾市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认定标准

      2.市级重点龙头企业集中监测名单

3.企业申报材料清单

4.企业经济运行情况表

 

                                          来宾市农业产业化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717

 

附件1:

来宾市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认定标准

一、申报企业应具备的条件

1.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并能正常运营1年以上(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十大农业优势产业、农产品加工等新建企业除外)。

2.企业农林产品加工、流通的增加值占企业总增加值的60%以上。

3.企业不欠税款、工资、社会保险金,不亏损。

二、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的企业还应具备的条件

    1.企业通过与农户签订经济合同或以委托生产、定单农业、确定保护价或浮动价、入股分红、利润返还等形式,明确企业与农户的权利义务,建立利益联结机制,带动200个以上农户,农户在企业带动下纯收入持续稳定增加。

    2.企业通过订立合同、入股和其他合作方式从农户购买的原料或购进的货物,占企业所需原料量或销售货物量的60%以上。

3.企业总资产500万元,固定资产200万元以上,农林产品及加工品年销售收入500万元以上。

4.企业产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保政策和质量管理标准体系。

 

附件2

市级重点龙头企业集中监测名单

14家)

兴宾区(2家)

广西顺成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来宾市绿保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象州县(8家)

象州佳绫丝绸有限公司

广西象州联鸿茧丝有限责任公司

广西象州元亨贸易有限公司

象州县翔鹏农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广西宝成食品科技有限公司

广西象州超鸿米业有限公司

广西象州融星生态养殖有限公司

广西象州县龙乡家禽养殖有限责任公司

武宣县(1家)

武宣伟业淀粉有限公司

忻城县(1家)

忻城县莫老爷丝绸有限公司

金秀县(2家)

金秀瑶族自治县天云茶业有限公司

广西金秀县银和米业有限责任公司

 

附件3

企业申报材料清单

申报企业需按以下清单准备申报材料,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按顺序装订成册:

1.封面。标明“2020年来宾市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申报书”,注明企业名称、联系人及电话、申报日期,并盖章。

2.材料目录标注页码。

3.企业经济运行情况表》。见附件3。

4企业开展农业产业化经营情况的专题介绍材料介绍企业经济运行情况、建设原料生产基地情况、与农户的利益联结机制、参与当地脱贫攻坚情况等,约1500字。

5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开户银行许可证复印件、加工企业《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6.由有资质的会计事务所出具的企业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含正文和附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注意事项:①相关会计报表必须由会计师事务所在每页盖章,或盖骑缝章。②申报企业情况表、企业简介材料中的数据,务必要与财务审计报表相一致。

7.企业2019年带动订单农户证明。由县级以上农业农村、农经、行业主管部门或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载明企业带动订单农户数、订单农产品收购额、及有无拖欠农民农产品款项等情况。

8.企业20182019支付职工工资情况证明由县人社局劳动监察大队出具,说明是否收到过涉及该企业的劳资纠纷投诉、是否发现和查处过该企业拖欠员工工资案件。

9.企业20182019年社会养老保险缴纳情况证明由属地人社局社会保障部门出具,载明企业是否缴纳、及有无拖欠职工养老保险金。

10.企业开户银行出具企业资信证明。载明企业在20182019年有无银行资信方面的问题及信用等级情况;或县人民银行出具的企业信用报告。

11企业所在地税务部门出具企业20182019纳税情况说明两年内企业有无重大涉税违法问题。

12.由县以上农业农村局或市场监督局出具的企业产品质量安全证明载明企业两年内有无重大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其中,主营为初级农产品的由农业农村局出具、为农产品加工品的由市场监管局出具。

13.由县级以上环保部门出具的企业环保达标证明载明企业及其产品是否符合国家环保政策,两年内企业有无发生过较大环境污染事件。

14其他材料。如权威机构出具的企业品牌知名度证明(“三品一标”,市知名商标、广西著名商标、中国驰名商标,广西名牌产品,中国著名品牌,等等),权威机构出具的企业ISO体系认证证明,权威机构颁发的科技成果、专利或获奖证书复印件。

15.制作介绍企业情况的VCD视频

如有关部门对该企业申报来宾市重点龙头企业有异议,请有关部门出具加盖单位印章的说明材料。

 

附件4:

企业经济运行情况表

 

企 业  名  称

 

企 业  地  址

 

成立日期

 

企业登记

注册类型

 

法人代表

 

联系电话

 

企业产业化工作负责人

 

联系电话

 

银行信用等级

 

E-mail

 

项 目

单位

2019

一、规模及效益情况

——

 

1.资产总额

万元

 

其中:固定资产合计

万元

 

2.负债合计

万元

 

3.资产负债率

 

4.企业主营产品(最多填2项)

 

 

5.企业销售收入

万元

 

其中:农产品及其加工品销售收入

万元

 

6.上缴税金

万元

 

7.净利润(税后利润)

万元

 

二、产业化经营情况

——

 

8.企业是否自建有原料(初级农产品)基地(注明规模)

亩/万头.万只

 

9.订单原料(初级农产品)基地所在地

县.乡

 

10.订单基地面积

 

11.市内订单带动农户

 

其中:订单带动建档立卡贫困户

 

12.市内订单收购初级农产品

万元

 

13.从农户采购农产品占所需原料或销售货物比例

 

14.其他方式带动农户数量

(注明带动方式)

 

、企业用工情况

——

 

15.企业职工总数(连续用工满6个月)

 

16.吸纳当地农户就业人数(连续用工期满6个月)

 

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数

 

17.季节性临时用工人数

 

18.支付工资福利总额

 

、企业竞争力指标

——

 

19.研发或引进何种先进技术

(最多填2项)

 

20.建有专门质检机构

 

21.主营产品是否获得”三品一标”认证(写明具体产品及认证名称)

 

22.主营产品是否获得其他品牌认证(写明具体产品及认证名称)

 

23.是否通过ISO系列认证(写明具体产品及认证名称)

 

24.企业获得的其他资格或荣誉(最多填2)

 

企业意见

 

本单位对以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特申请申报/监测

 

负责人签名:                         企业盖章:

 

                                  年     月    日

县级产业化联席会议意见

 

经联合审核,同意申报(或监测意见合格/不合格).

 

县农产办负责人签名:                  县农产办盖章:

年   月   日

备注

 

关于2020年来宾市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和监测工作的通知.doc

关于2020年市级重点龙头企业监测和申报的通知.pdf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