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开展2020年自治区级生态示范区申报工作的通知》(桂环函〔2020〕322号)要求,通过组织有关县自愿申报,经市生态环境局组织相关人员考核审查,拟推荐象州县、忻城县申报2020年自治区级生态县,现予公示,公示期为7天(6月2日-6月8日)。
对拟推荐单位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于2020年6月9日前邮寄或直接送来宾市生态环境局自然生态保护与监测应急科(邮寄以邮戳为准),邮编:546100;地址:来宾市兴宾区育才路与康平路交叉口;联系电话:0772-6497918,群众如实反映问题受法律保护。
来宾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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